关于梧州学院2015年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06年10月院务会议(梧院会纪〔2006〕11号)精神,每两年教职工体检一次。目前已经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为体检单位。请在编及享受同等待遇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按时前往红会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及项目:
1.厅级干部按梧州市卫生局《2006年在职厅级干部领导健康体检的通知》精神执行;
2.处级(含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按处级体检项目执行;
3.其他教职工按三个年龄段进行划分,分别为:35岁以下人员,35岁(含35岁)至49岁人员,50岁(含50岁)以上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此范围),体检项目按相应的体检项目执行。
二、体检地点: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体检大楼)。
三、体检时间安排: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检查当日清晨应空腹(前一天应少食油腻食物或饮酒)。
2.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过期不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机会。
3. 如有疑问请致电红会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3835944.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综合管理处
2015年10月9日
附件1:体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