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会议室管理服务制度
学校会议室是学校党政领导研究工作、举行会议、接待客人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校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介绍
学校会议室包括综合教学大楼八楼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会客室,七楼会议室、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校务会、党委会、商议学校大事、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校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
34人。
第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全校性会议、视频会议、以及接待来宾的场所,可容纳
80人左右。
会客室:主要用于校领导接见外宾、重要来宾,可容纳
12人。
七楼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会议,可容纳
50人左右。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大型会议,可容纳
50人左右。
二、会议室使用原则
1.在保证《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上安排的全校性会议外,可安排领导和各单位召开未上《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的全校性会议和接待工作。
2.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并在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登记(包括使用时间、会议的主要内容)后方可安排使用。休息时间使用会议室须在工作日登记,本周不预约下周会议室。
三、管理职责
1.校长办公室行政科负责会议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持会议室整洁有序,设备完好。及时将会议室使用安排情况告知相关保洁人员,做好会前茶、水及茶具的准备工作。
2.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各类设施,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室内吸烟,禁止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