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定于 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召开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各高校设立分会场。现将我校分会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我校分会场地点

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上午 9:30,明理楼七楼视频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各组组长。

三、其他事项

1. 视频会议系统调试时间为会议系统调试时间为5月 21日下午15:30—17:30,请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落实人员按时做好调试工作,并于开会前1小时做好系统接入工作。

2. 请党委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 会议重要,请各相关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将参会名单于5月21日下午15:30前报校长办公室行政科,联系人:谭笑。

4. 请学校办公室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做好会场布置工作。请后勤基建处做好会场卫生消毒、参会人员测温等工作。

5.请各参会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统一佩戴口罩参会,确保会议安全。参会人员会议当天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或其他不适症状的,14 天内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的,不得参会。

 

 

                          梧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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