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梧州学院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拟于4月份组织专家对我校级精品课程进行结题验收工作,为保证此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内容

(一)验收范围:所有已立项、到目前为止尚未结题的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二)验收内容:主要是精品课程建设相关成果,包括课程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教材、基本教学文件、课后辅助教学环节建设、课程特色及教学效果等。

二、验收依据及标准

(一)依据:精品课程立项时所承诺的建设计划与目标任务。

(二)标准:《梧州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见《梧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梧院发〔2009〕28号))。

三、验收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品课程结题工作,要求、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期完成结题工作,并按要求总结课程建设成果。

(二)各精品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如实填写《梧州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结题申请表》(附件1)和《梧州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结题报告书》(附件2)(附件1和附件2都要一式两份),并提供课程建设的资料、数据、实物等建设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梧州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结题申请表》

(二)《梧州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结题报告书》及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

(三)网站建设网址或上网资料的纸质、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并标上标签)。

四、验收工作安排

(一)材料上交时间:4月25日前,各验收课程向教务处提交结题所需的所有材料。

(二)工作安排:

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立项精品课程进行验收。

2.验收环节包括:审议成果材料、专家会议终审、学校审核。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学校组织专家审阅相关课程资料,包括书面资料和网络课程,所有课程均应按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将相关材料上网。

(2)评审专家组以《梧州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为标准进行评审,逐项打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和等级,写出《梧州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结题报告书》中的“学院专家组评议意见”,提交学校审核。

(3)教务处汇总公布验收结果。

五、其它

(一)网络资料上载。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4月25日前通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交并上载网络课件等资料,过期不上载材料视主动放弃这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

(二)网络运行。自课程评审之日起至评审工作结束,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确保网上教学资源的运转,保证专家可以浏览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请各项目建设组在4月25日前查看网上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如有问题,请尽快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

结题材料请于4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评建办,并把电子文档发到wzxypjb@126.com。

教务处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精品课程结题申请表

附件2精品课程结题报告书

附件3梧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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