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梧州学院二级机构对外新闻报道、公务活动排序》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对外新闻报道和重要公务活动安排,根据学校二级机构职能分工,并参照区内同类院校做法,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梧州学院二级机构对外新闻报道、公务活动排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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