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对外新闻报道和重要公务活动安排,根据学校二级机构职能分工,并参照区内同类院校做法,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梧州学院二级机构对外新闻报道、公务活动排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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