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梧州市委组织部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融合,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坚决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
2018年度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9年3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实际情况确定。
三、参加人员范围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全体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各环节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三会一课”、学习研讨、宣讲解读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完成时间:3月10日前)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完成时间:3月15日前)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
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一般按以下程序。
1. 党支部委员会述职。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大会述职,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各基层党支部要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条,根据各自承担的不同的重点任务进行查摆。
2. 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一般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党支部班子进行投票测评。
3. 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班子成员要认真检查履行职责情况。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 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其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环节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进行。民主测评一般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议程是:一是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并作对照检查;二是发放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测评表,对党支部班子进行投票测评;三是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个人发言,每名党员作完自我批评之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四是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总结讲话;五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完成时间:3月25日前)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特别是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落实党组织决策部署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学校党委和二级党委、党总支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完成时间:3月27日前)
(五)言出必行抓实整改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限期整改。(完成时间:2019年)
五、组织指导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对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校党委组织部、相关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派出得力人员进行重点督导。加强对离退休教职工直属党支部工作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筒便灵活方式进行。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除必要的会议记录外,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各基层党支部要在3月28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会议记录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支部班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上报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部(各直属党支部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要将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形成综合报告,连同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党支部班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汇总表,于2019年4月2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覃春丽,联系电话:5835531,电子邮箱:wzxyzzb@163.com。
附件:1.2018年度XX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参考样式)
2.2018年度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测评表
3.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5.党支部班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一览表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