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进我校科研学术交流,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提升学校的社会知名度,促进科研学术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梧州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梧院发〔2009〕77号】精神,各单位要积极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举办学术会议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及填写《梧州学院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审批表》报科研处审批、备案,学术报告举办完后,于一周内将书面总结,连同学术报告文字、PPT、图片、音像资料等报送科研处存档,方可办理报账。
相关表格可从科研处网页(http://www.gxuwz.edu.cn/kyc/)下载
联系人:张海顺 联系电话:5835527
附件:梧州学院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审批表
科研处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