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旧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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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08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推动我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立项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项目申报主要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专业教研室建设、实验与实践教学、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立项原则

1.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预期能取得较明显的改革成果,并有和推广价值。

2.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深化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3.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基本条件。

4.对于研究水平较高、应用价值较大的项目,将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三、申报要求
1.聚焦当前学校转型发展方面的教育教学问题。
2.追求教育教学的改进,切实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

3.预期成果呈现方式除研究报告和论文外,还必须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课例、课堂教学设计、课件、软件、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著作、相关数据和图片、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等。
4.以专业教研室或课程教研室为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成员构成必须是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教育教学相关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四、申报程序

1. 请申报者从立项范围内进行选题研究。

2.申报者于2015年4月27日前把《梧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交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

3.各单位、部门汇总后于2015年4月29日下午5点30分前把申报的纸质材料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并把申报书、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至wzxypj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准备,及时沟通,确保顺利完成本年度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程的申报评审工作。

附件:1. 梧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报书

2. 各单位、部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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