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于第11周至第12周全面开展。本次教学检查要求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教学检查的常规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执行、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状况、课堂教学辅助环节、教学纪律与秩序、教学档案情况等,要求如下:
(一)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本单位本学期课程开课情况,是否存在教学计划异动,是否按《梧州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等。
(二) 课程教学进度情况
检查课程教学能否按进度表执行,是否存在特殊原因导致执行变动。
(三)教学纪律与秩序
检查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师是否按教学时间表、课程表上课;是否存在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等,及时上报教务处。
(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状况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状况的检查由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学科同行教师,根据学院听课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随堂听课,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教学单位应妥善安排,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和课程建设负责人的听课尽可能覆盖所有教师,以全面了解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教师的教学状况,并对听课情况汇总,写出书面小结。
各教学单位可通过召集学生、任课教师以座谈会形式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座谈会分年级分专业召开,由二级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负责,主要就课堂教学提出意见与建议。任课教师(辅导员)座谈会就学生的学习态度与表现、学习能力与兴趣、学习方法与学习风气以及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调查。
学生座谈会与教师(辅导员)座谈会应有详实的会议记录,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汇总,将学生对教师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将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管理、教学设施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
(五)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情况
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实践课进行检查;对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六)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情况自查
检查各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七)课堂教学辅助环节
主要包括教师课外辅导、学生课后作业布置及批改、调课情况等内容(详见附件表格)。
(八)课程考核质量检查
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对本次试卷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进行通报,领回试卷后及时整改。
二、安排及要求
(一)检查分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两阶段进行。教学单位自查时间为第11周,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检查实施方案或细则,以使教学检查务实、深入、高效。
各教学单位提前将学生座谈会、任课教师(辅导员)座谈会时间安排报教务科。
学校检查将于第12周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学校领导、教学督查组、教务处管理人员和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将到各教学单位随机听课;随机参加教师、学生座谈会。
(二)各教学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通知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教学单位组织要专人对教师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汇总,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各教学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包含教学工作基本状况、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分析、解决的措施与建议等内容。
三、检查材料备案存档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于5月28日(第12周周四)17:00前把以下材料的纸质材料1份交到教务科,附件表格的电子文档压包后(以“学院名称+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命名)将发送邮件至wzxyjwc@163.com邮箱。
1.期中教学检查系(部)总结
2.梧州学院教学检查汇总表(见附件)
(二)各教学单位自存的材料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梧州学院教学检查汇总表、相关座谈会会议记录等。
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
作业布置批改情况表( 学院)
教学进度完成情况表(学院)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