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奖励先进,提升梧州市艺术创作能力,鼓励梧州市文艺工作者创作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文艺作品,2015年继续开展梧州市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工作,对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由梧州市创作者的、获得国际性以及省(区、市)以上宣传文化部门奖励的文艺作品进行奖励,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关于印发《梧州市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梧宣发〔2014〕10号)(附件)的要求,做好在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请各单位及时汇总及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学校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联系人:梁志慧 5828990,电子版发送至wzxyxcb@163.com。
附件:梧宣发〔2014〕10号关于印发《梧州市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