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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0-13

梧院学工处发【2015】89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就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就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并有效开展工作。要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毕业生就业心理调适、就业市场开拓、求职应聘指导、就业专场招聘组织等工作,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

2.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毕业生的性格、学习成绩、综合能力、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的不同,对毕业生进行细分,给不同的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做到精准帮扶,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3.各学院要积极为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讲座,帮助毕业生确定合理的就业期望,增强其应对竞争及挫折的抗压能力,尽早就业。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具体要求详见已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大讲堂”系列活动的通知》(梧院学工处发【2015】88号)。

4.各学院要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推荐毕业生就业。要根据本学院毕业生的专业特色、能力特点,利用本学院教职工的人脉、毕业校友的资源等,积极外出联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具有本学院特色的就业市场。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推荐毕业生就业。要求各学院为本学院2016届毕业生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双选会(不少于30家单位规模,也可2个学院合办),确保我校招聘活动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

5.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前将本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方案以纸质文档的形式交到就业办公室备案,便于进行整体协调和经费预算。

6.为便于就业创业相关信息的发布,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关注就业办微信平台。也请各学院积极建立就业工作微信和网络平台,共同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具体附后。

为支持各学院积极有效地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工作处就业办公室将对各学院举办就业专题讲座、外出开拓就业市场、举办校内中小型双选会和特色就业创业教育活动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共同做好2016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未尽事宜,可联系李德华老师,电话5820972,13878488066。

附件:就业办微信平台

梧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2日

就业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