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障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均应是芯片卡,并逐步取消磁条卡。与磁条卡相比,芯片卡不仅具有普通磁条银行卡所有的金融功能,而且芯片卡安全性高,卡内敏感数据难以被复制,并且还具备电子现金账户,支持脱机小额支付等一系列功能。
鉴于目前本校教职工用于薪酬发放的储蓄卡及公积金联名卡大部分是磁条卡,财务处特联系建行在2015年10月26日—30日来我校设点办理换卡业务。经争取,在建行人员驻点期间内换卡将免收卡的工本费及年费,请有需要的老师按时前来办理换卡业务。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4-5833979 谢谊兴
办理时间:10月26日—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办理地点:财务处综合科办公室
换卡要准备的资料:
1、更换建行储蓄卡的须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A4格式)一份。
2、更换公积金联名卡的须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A4格式)一份及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卡号。
财务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