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了满足学生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全院公共任意选修课(下简称公选课)选课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推荐10门公选课。
二、申请开设公选课的主讲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已经主讲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
三、教师申报公选课的时间:从通知之日起到11月30日截止。
四、公选课上课时间:拟定为周一至周五,第8、9节;周一至周四,晚上。
五、申报公选课方式
1.本人曾经申报并开设过的公选课,教师可用本人工号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申报。按如下要求填写。
点击“信息维护”-> “全校性选修课”。
(1)依次选择开课学年学期(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公共任意选修课)、课程类别(选修课)、课程归属(全院任意选修课)、考核方式(考查)、总学时(34)、上课校区、场地要求、是否征订教材(如不征订教材,必须提供自编讲义,并能发给学生,自编讲义应在开课前提交教务处,经学校审核批准方能使用;此处教材为学生用书,只提供给学生,如教师需要教材、教参等,请向二级学院报订)。选择课程名称时,注意看清楚系统显示的课程性质,请选择课程性质属于公共任意选修的课程。
(2)输入周学时(2.0-0.0)、起止周(01-17)、学分(2.0)、容量(一个班招多少学生,由教师根据本人所开课程以及教室的座位设置,一般按照115人一个班设置)。
(3)设置面向对象、禁选对象:选择年级、或学院、或专业(如:面向2012级的只选年级2012),点击添加对象,一般设置1-2个。如对学生并无特殊要求的,可以不做设置。但有的课程在某些专业里是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的,教师必须禁止该专业的学生选择本门课程。
(4)录入课程简介(120字以内)、申请说明(无特殊要求的可不填);
(5)必须录入教材名称、出版社、单价、ISBN(此处教材为学生用书,未录入视为无教材,但必须提供自编讲义,并能发给学生,自编讲义应在开课前提交教务处,经学校审核批准方能使用)。
(6)点击“保存”完成申请。如出现无法保存,可减少“课程简介”、“申请说明”中的字数,减少“面向对象”“禁选对象”设置。
(7)点击“打印”输出到EXCEL,打印交学院签字后由学院统一报送。
2.本人从未申报开设过的公选课课程须按以下要求申请开设。
(1)申报开课教师应提交开课课程的教学大纲(用A4纸打印上交,梧州学院公共任意选修课教学大纲内容格式见附件1)。
(2)填写《梧州学院公共任意选修课开设申请表》(见附件2)。
(3)将上述两表统一交到二级学院,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将《梧州学院公共任意选修课开设申请表》、教学大纲的纸质文件以及电子文档一并交来。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30日11:30前把本学院全院公共任意选修课申报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上交教务处教务科,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审核通过。
教务处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1.教学大纲内容格式
附件2.梧州学院公共任意选修课开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