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2015年空缺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竞聘
工作方案
按照《梧州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梧院发〔2011〕60号)文第三十三条规定:“本实施办法及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首次以及今后一定时期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此后,聘期每满1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不含学校统管岗位)的情况下,集中时间办理一次岗位聘用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11月—12月开展空缺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竞聘工作,为做好2015年梧州学院空缺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竞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范围
符合岗位晋升条件的在册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可按照空缺岗位数量提出晋级岗位申请并竞聘上岗。空缺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是面向2014年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及符合晋升岗位条件人员。
二、空缺岗位
(一)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岗位
|
|
3
级
|
4
级
|
5
级
|
6
级
|
7
级
|
8
级
|
9
级
|
10
级
|
11
级
|
12
级
|
13
级
|
|
空缺
|
2
|
14
|
6
|
17
|
|
21
|
14
|
|
36
|
38
|
|
|
超岗
|
|
|
|
|
10
|
|
|
78
|
|
|
17
|
2.辅助专技岗位
|
|
3
级
|
4
级
|
5
级
|
6
级
|
7
级
|
8
级
|
9
级
|
10
级
|
11
级
|
12
级
|
13
级
|
|
空缺
|
1
|
7
|
1
|
7
|
5
|
7
|
12
|
|
4
|
|
|
|
超岗
|
|
|
|
|
|
|
|
3
|
|
5
|
7
|
(二)工勤技能岗位
三、竞聘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梧州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梧院发〔2011〕60 号)的具体规定实施。
四、竞聘程序
(1)在册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1月27日前填写“竞聘申请表”、同时复印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资格、业绩、成果、获奖等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交现所在单位(部门)指定的专人负责审核、签字、盖公章。
(2)个人竞岗材料准备完毕后,请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竞聘申请表”及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交到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部门)。二至四级教授岗位材料交到教务处、辅助专技岗位交到人事处。各二层机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对五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2日,学校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组、各二层机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相应岗位的竞聘人员及岗位变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各相关单位、部门于12月2日下班前将汇总后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交到人事处人事调配科。
(4)竞岗述职。此次岗位聘用工作,所有竞岗人员均须竞争上岗。相关单位须于12月2日前组织有关人员竞岗述职。
(5)考核评议。2015年12月4日前,学校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组、各二层机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分别对相应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拟聘人选,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人员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人员花名册”,连同电子文档报送人事处人事调配科。
(6)拟定聘用人选。2015年12月7日前学校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组审核提出二至四级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拟聘用人选和审核确定二层机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提出的五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人选。
原则上各机构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本机构岗位设置总量和结构比例,不能突破全校岗位设置总量和结构比例。
(7)公示聘用结果。2015年12月8日-14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二至四级专业技术聘用人选,在二层机构范围内公示五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选。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群众投诉和个人申诉。公示期后有异议者,待岗位聘用正常工作结束后方予受理。
(8)签订聘用合同。2015年12月15日-17日,学校与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授权二层机构主要行政领导与五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学校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组审核备案。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将岗位变动与聘用相关材料报送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9)认定。2015年12月20日前,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岗位变动与聘用相关认定材料,报送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27日前,布置空缺岗位竞聘工作;
2015年11月30日前,成立基层组织机构,动员;
2015年12月7日前,空缺岗位公示,个人申请,资格审核,材
料公展,评审;
2015年12月20日前,学校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组对竞聘二至七级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评议;竞聘人数大于空缺岗位数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拟定二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选。并提出拟聘意见递交校务会议讨论确定。
拟聘人员公示。
六、工作要求
1.本次聘岗结束后,工资及岗位绩效津贴从入岗后下个月起按照所聘岗位标准兑现。
2.本次岗位聘用时涉及的论文、论著、成果等均指前一聘期后所取得,其要求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的要求一致。
3.本次岗位聘用时申请人员的任职资历、学历学位取得的时间、获奖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等,均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前一聘期竞岗已使用的同样成效的研究项目材料,不允许在下一聘期竞岗中使用。
4.双肩挑干部的聘岗,在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上任职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选择聘用在专业技术,占相应的岗位职数。在本次竞岗符合双肩挑条件者可以提出申请。
5. 由于学校专技十级岗位聘用数远超过梧州市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数,所以符合2个条件之一的,才能竞聘十级专业技术岗位:①新取得中级职称且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3年以上;②距离退休时间不足3年(含3年)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目前专技七级岗位总量已超设置数,结合六级岗位竞聘情况后由学校向市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增加岗位数量。2014年新取得高级职称且符合入岗条件的人员可以递交竞聘专技七级岗位材料。
6.在业绩成果基本相同的同类人员中,对于省(区)部级教学骨干、获得省(区)部级以上教学奖励者(排第一)和处级以上领导、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校级教学骨干和获得校级教学奖励者(排第一)及教龄满15年以上等,依次优先聘用。
7.同一层级的岗位等级之间只能逐级聘用。同一层级的岗位等级之间晋升,一般须3年,原则上不能少于2年。
附件:附件下载
1.《梧州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梧院发〔2011〕60 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
2.竞聘申请表(1式1份),岗位未变动人员不用填写。
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人员登记表【二层机构交电子文档】
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人员花名册【二层机构交电子文档】
5.岗位变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已签过本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填写),岗位未变动人员聘用合同续签书【二层机构交电子文档,审核通过后再打印1式4份,通知教职工签字、单位(部门)
领导签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聘用合同变更书日期全部写2015年12月20日。
6.辅助专技岗位表
个人须提供的材料:
【专技人员:一、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新取得职称人员)
二、原专技人员聘书复印件(没有就不用提交)
三、未聘专技人员本次通过竞争上岗的:
1.评审类: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取得资格页面及注册验章页面)
2.考试类: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取得资
格页面及注册验章页面),职称外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按职改文件规定的模块数)原件和复印件。
四、提交公需科目《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各人按顺序整理好,用回形针夹好。复印件必须由经办人员确认“经核与原件相符”,签字或盖私章后加盖公章。】
联系人:人事处人事调配科 黄嘉甜(负责收电子文档);李珊珊(负责收纸质文档)
电子邮箱:wzxyrsc123@163.com
梧州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