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5年科研成果填报及核算工作现在开始进行,现将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教职工在本通知附件下载《2015年科研业绩奖励统计表》,请严格按照《梧州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梧院办发[2013]21号)、《梧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梧院办发[2013]20号)、《梧州学院国内核心期刊分级表》(梧院办发[2013]17号)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注意查看每个表的填写说明。
2. 填报内容:
《2015年科研业绩奖励统计表》填写及核算内容包含科研成果奖励、学术著作奖励、专利成果奖励、艺术作品奖励、学术论文及艺术作品奖励、科研工作量奖励。各类成果必须是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内产生,归属单位须是梧州学院。
3. 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按填报顺序附在本人的《统计表》之后。
(1)论文类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封底;
(2)获奖著作类成果复印件应包括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若著作类成果第一作者为我校教职工,在上交复印件的同时还要上交著作原件1份;
(3) 获授权的专利、获奖的科研成果等一律要提交证书复印件。
(4)各部门审核成果原件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4. 各人的《统计表》及成果复印件请于2015年11月27日前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
5. 各单位请将本单位教职工的《统计表》进行汇总并审核奖金,然后填写《统计表》中的“汇总表1”和“汇总表2”。具体要求如下:
(1)将本单位教职工的《统计表》按顺序进行汇总,纸质复印材料的顺序要与电子版的排序保持一致。
(2)各单位根据《梧州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梧院办发[2013]21号)核对成果的级别和与之对应的奖金。审核完后在本单位公示3天。
(3)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1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wzxykyc@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部门2015年科研业绩成果统计”)。
(4)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统计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成果复印件(请按汇总表的顺序整理好)一起报送科研处。未尽事宜请致电5829009,联系人:卓玮。
6. 由于时间紧迫,工作量较大,请各单位按时、准确上交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成果将列入2016年成果统计。
附件1:2015年科研业绩奖励统计表
附件2:《梧州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梧院办发[2013]21号)
附件3:《梧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梧院办发[2013]20号)
附件4:《梧州学院国内核心期刊分级表》(梧院办发[2013]17号)
科研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