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梧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的通知》(梧院学工处发【2016】5号)和《梧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各项考核指标要求,经考核,拟授予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等4个学院为“梧州学院201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1月12日至1月16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学生工作处就业办公室反映,当事人所反映意见受法律保护。
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资源再利用学院
师范学院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