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旧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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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员学生假期返乡签订《梧州学院大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离校责任书》的工作建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1-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梧州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为了保障大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妥善处理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训之前,需要在家长监督同意后签订《梧州学院大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离校责任书》(相关制度详见学校网页教务处规章制度栏)。为方便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实习前短时间内学生不便回家签字造成负责老师工作压力较大的现象发生,建议各学院根据下学期实习计划,动员相关学生利用寒假时间,按管理办法签订《梧州学院大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离校责任书》(见附件),落实学生及其家长签字,请学生在寒假结束后把离校责任书交回各二级学院存档。

请各学院于1月30日前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报教务处备案。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黄伟老师。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