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旧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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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自治区级“卫生优秀 学校”申报和实地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4-11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校园环境卫生、美化和优化建设,不断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部署和《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方案》要求,2016年将继续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卫生优秀学校”申报和实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审核前准备工作

(一)凡未获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称号的学校,可申报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各市教育局所辖学校申报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必须先经所在市教育局考评,获得市级“卫生优秀学校”称号方可申报。

(二)为进一步完善创建“卫生优秀学校”长效机制,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实行每3年复评一次制度,今年将对2012年获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称号的学校进行复审。

二、申报程序

(一)凡申报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的学校,必须先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达到90分以上方可申报。申报学校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并附学校自评的评分表,报送所在市教育局。

(二)各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审核,达到优秀标准的于2016年10月20日前盖章报送我厅体卫艺处(高校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

(三)各市教育局要加强对2016年需复审学校的指导,今年拟接受复审的学校如复审达不到优秀标准,将取消其“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称号,原牌匾由所属市教育局收回后交至我厅体卫艺处。如学校暂时不能接受复审,可申请缓评,缓评期限为1年(2015年已申请缓评的学校,今年不能再申请缓评,如仍无法参加复审,则按复审达不到优秀标准处理)。缓评申请报告由市教育局统一报我厅备案。

三、考核评估办法

(一)我厅将组织专家组于2016年5月起对需复审学校(名单见附件3)进行实地复审,参加复审的学校准备好相关材料待专家组到校实地审核,不需将材料报送我厅。

(二)对新申报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的学校实地审核的时间从2016年11月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有关学校在收到通知后,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经过考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者,将授予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称号;参加复审的学校,经过复审,达不到90分以上的学校,将取消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的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卫生优秀学校”创建工作,结合开展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促进学校环境卫生的改善及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基础的建设,努力为学生创建一个环境整洁、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各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考核评分标准》,组织做好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申报及复评工作。

1.各市教育局要负责将本辖区内学校开展创建“卫生优秀学校”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我厅体卫艺处,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学校总数,以及达到“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级别的学校数;对不合格学校的限定整改期限。

2.已获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称号的各高等学校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要将本校继续开展创建“卫生优秀学校”活动总结及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评的评分表各1份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厅体卫艺处。

3.我厅将对通过复评的学校颁发新的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牌匾(新牌匾注明有效期),原有牌匾自动作废。

联系人:李贞,电话:0771—5815229,地址:南宁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53002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考核评分标准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申报表

3.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复评学

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4月5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

考核评分标准

学校名称:

类别(1)幼儿园 (2)小学 (3)中学 (5)中职 (6)高校

属 (1)市级学校 (2)县级学校 (3)乡镇学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指标 分值 评估办法 评分标准 得分
组织管理 12分 领导重视 1分 将“卫生学校”创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创建“卫生学校”的组织机构。 1 查学校行政会议记录本和文件。 1.每学年无会议讨论记录的扣扣0.5分。 2.无组织机构的扣0.5分。
制度健全 3分 学校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制定有包括公共场所、教室、宿舍、厕所、环境、生活饮用水、食堂卫生制度,有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预案,所有制度、预案张贴上墙。 注:幼儿园制度包括玩具、毛巾、口杯、寝室消毒制度。 3 查资料 1.无管理组织扣0.5分。 2. 制度不健全,每缺1个制度扣0.2分。 3.制度、预案上墙不全扣0.5分 4.报告制度无报告人或单位电话号码的扣1分。
部门责任 8分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设置有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并承担对学生常见病防治及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近视眼防控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建立有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健康档案 幼儿园设立免疫接种管理登记 8 查资料和现场检查 1.有寄宿生的学校,学生600人以上的学校无校医的扣1分。 2.无日常传染病监测登记册扣0.5分。 3.未设传染病疫情报告本扣0.5分。 4.小学、幼儿园无晨检记录扣0.5分。 5.无因病缺课登记扣0.5分 6.无学校食堂或食品店(摊)检查记录的扣1分。 7.无学校清洁卫生检查记录资料扣1分 8.无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扣2分。 9.无学生近视眼防控措施扣1分。 10.幼儿园无免疫接种登记扣1分。
环境卫生 15分 校园清洁 6分 校内道路平整、硬化,公共场所、教室、实 验室、学生宿舍、保持整洁,无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乱倒垃圾、污水、污物,随地吐痰现象存在。 2 现场检查 公共场所、教室、 验室、学生宿舍有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乱倒垃圾、污水、污物,随地吐痰现象,在发现的相关场所扣0.5分。
楼道楼梯、扶手、栏杆干净,无积灰;教室门窗无积灰,门窗无破损。 1 现场检查 1.有积灰扣0.5分。 2.门窗破损扣0.5分。
校园道路旁和公共场所设有规范的垃圾筒。 校园内设有密封规范的垃圾池,垃圾做到日清,垃圾池周边2—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与食堂、饮用水水源距离>30米以上。 3 现场检查 1.垃圾池不密闭扣1分。 2.周边不清洁扣0.5分。 3. 垃圾池离食堂、水源距离〈30米扣完。 4.无规范垃圾筒扣0.5分。
室内整洁 4分 教学办公用房保持整洁干净,自然采光、通风良好。人工照明≥6W/米² 教室布置规范,课桌椅摆放整齐。 幼儿园玩具、毛巾、口杯摆放整齐,不交叉。 2 现场检查 1.教学办公用房不整洁干净扣0.5分。 2.教室不整洁或课桌椅摆放不整齐扣0.5分。 3.自然采光、通风不良、人工照明不足6W/米²扣0.5分。 4.幼儿园玩具、毛巾、口杯摆放不整齐一项扣0.5分
学生宿舍自然采光、通风条件良好。 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内务清洁,门窗完整,床架牢固、安全,物品摆放整齐。 1.5 现场检查 1.采光或通风不良扣0.5分。 2.内务不整洁扣0.5分。 3.门窗破损,床架不牢扣0.5分。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宿舍,生均居住面积>2.7m²/人。 0.5 现场检查 生均居住面积不足2.7m²/人扣0.5分。
环境卫生 15分 厕所卫生 5分 独立设置的厕所应位于教学和生活建筑物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位,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及食堂相隔30米以上。 0.5 现场检查 厕所位于教学和生活建筑上风向或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及食堂相隔<30 米全扣。
公厕外环境整洁,3—5米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污物;厕所基地排水通畅,不易被雨水淹没,道路通畅,方便行走。 公共厕所为水冲式卫生厕所。在厕所前或厕所内要设置洗手设施。 厕所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 2 现场检查 1.公厕外环境不整洁扣0.5分;厕所基地排水不畅,易被雨水淹,不方便行走扣0.5分。 2.公共厕所非水冲式扣0.5分。 3.厕所未设置洗手设施扣0.5分。 4. 厕所采光照明和通风不良或有明显臭味扣0.5
学生使用的公共厕所要有足够的蹲位数(男生按40:1,女生按15:1设立蹲位)。 1 现场统计 蹲位数不足扣1分。
公厕(含学生公寓内厕所)内墙面、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无乱涂乱画,地面无积水,便槽(池)无积粪、尿碱、水锈,管道保持通畅。粪便经过无害化处理(应为三级化粪池)。内设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1.5 现场检查 1.厕所(含学生公寓内厕所)内墙面等不洁扣0.5分。 2.地面积水,便槽(池)积粪等扣0.5分。 3.有异味扣0.5分。 4.厕所粪池非三级化粪池扣0.5分
食品卫生 40分 食品卫生 40分 食品卫生 40分 食品卫生 40分 食堂管理 30分 食堂管理 30分 食堂管理 30分 食堂由学校经营,不对外承包。 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食堂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和参加分餐的教职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 查资料和现场检查 查资料和现场检查 1.对外承包的全扣。(高校、中职学校此项标化) 2.未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扣2分。 3.无餐饮行业服务许可证扣2分,有1名从业人员、分餐教职工无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扣1分。
食堂周围30米内无垃圾场(站、池)、公共厕所、畜禽养殖场(圈)等开放性污染源及可产生粉尘、放射性物质的生产场所。 2 现场检查 食堂周围30米内1种以上污染源的全扣。
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索证,库房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环境清洁卫生管理、食品留样制度等。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有制度落实监督检查记录。 2 查资料和现场检查 1.制度不全,扣0.5分。 2.制度上墙不全,扣0.5分。 3.应急预案,报告体系不健全,扣0.5分。 4.无制度落实监督检查记录,扣0.5分。
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及索证管理,建立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登记、索证台帐。有食品采购公示栏。 2 查资料 1.食品原料采购无定点或索证的全扣。 2.无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登记、索证台帐各扣0.5分。
食品加工场所设员工更衣室,配有更衣柜、洗手设施;配餐间设二次更衣间,有洗手、消毒设施。员工入口与物流分开设置。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应穿戴工作衣帽和鞋。 2 现场检查 1.无员工更衣间扣0.5分。 2.配餐间无二次更衣间或无洗手、消毒设施扣0.5分。 3.员工入口未与物流分开设置扣0.5分。 4.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扣0.5分。
食品原料加工场所功能分区合理,分设蔬菜、肉类、水产粗加工间(区)等,墙壁贴有1.5米以上瓷砖墙裙。各洗涤池应专用,并有卫生标识。垃圾桶要加盖,外表清洁。 2 现场检查 1.食品原料加工场所未分设蔬菜、肉类、水产粗加工间(区)全扣。 2.墙壁未贴1.5米以上瓷砖墙裙扣0.5分。 3.各洗涤池不专用全扣。 4.无卫生标识或垃圾桶未盖,外表不洁扣0.5分。
各操作间应安装有效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包括食堂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有效防蝇设施,木门下方安装防鼠板(高45cm)。排风扇外则应安装防鼠网,地沟与外界连接处有防鼠网或栅栏。配餐间应安装空气消毒设施及瓷砖铺到顶。人员通道和熟食传递窗应分别设置。 3 现场检查 1.“三防”设施每缺一项或破损的扣1分. 2.配餐间未装空气消毒或瓷砖未铺到顶扣0.5分。 3. 配餐间未分设人员通道和熟食传递窗扣0.5分。
使用对食品无污染的炉灶(或隔墙灶)。 1 现场检查 使用对食品有污染的炉灶扣1分。
食品加工场所内的砧板、刀具、盛放器具(塑料桶)等应有使用标识。严禁使用非食品用容器或包装材料盛装食品。 1 现场检查 1.砧板、刀具、盛放器具等无使用标识扣0.5分。 2. 使用非食品用容器或材料盛装食品扣0.5分。
有足够、有效的冰箱等冷藏(冷冻)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冰箱外应贴有相应的卫生标识。 1 现场检查 1.冰箱等冷藏设施,生熟食品混放的全扣。 2.冰箱外无相应卫生标识扣0.5分。
有专供食品留样的冰箱,并有完整的留样记录、销毁记录。 2 现场检查 1.无留样全扣。 2.无记录扣0.5分
食堂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不许出售隔夜(已煮)的青菜。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 1 现场检查 1.出售腐败变质食品或隔夜(已煮)青菜全扣。 2.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添加剂全扣。
加工场所内应安装机械通风设施,及时排出异味和烟雾,保持空气新鲜;每次供餐后进行清扫,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餐厅地面、桌椅清洁卫生。 1 现场检查 1.加工场所空气不新鲜全扣。 2.环境不干净、整洁,地面有积水扣0.5分。 3.餐厅地面、桌椅不清洁扣0.5分。
食品仓库不得存放非食品物品和有毒物品。食品应离地离墙和分类存放。有机械通风及防潮、防鼠设施。 2 现场检查 1.食品仓库存放非食品物品或有毒物品全扣。 2.食品未离地离墙和分类存放或无机械通风及防潮、防鼠设施扣0.5分。
有餐具清洗消毒间(区),配备能满足需要的餐具清洗消毒设施,至少有3个专用水池。有专供存放消毒后餐具的保洁设施。 2 现场检查 1.无餐具清洗消毒间(区)或餐具清洗消毒设施全扣。 2.无消毒餐具保洁设施扣0.5。
学生餐厅内有学生餐具存放设施,餐具摆放整齐;设有供学生洗手、洗餐具用的水龙头,按90:1配置。 1 现场检查 1.学生餐具随处乱放扣0.5分 2.未设学生洗手、洗餐具用的水龙头扣0.5分。
校内饮食摊点、小卖部管理 10分 校内饮食摊点、小卖部管理 10分 校内饮食店(摊)、小卖部持有有效餐饮许可证或流通领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有食品采购验收登记和索证台帐。 5 现场检查 1.无有效许可证或有一名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等上岗扣3分。 2.无食品采购验收登记和索证台帐各扣1分。
小卖部不出售“三无食品”,食品应专柜存放,不与百货等其它商品同柜混放。 2 现场检查 出售“三无食品”或食品与百货等其它商品同柜混放全扣。
校内饮食店(摊)应向学生提供消毒中心配送的消毒餐具。 1 现场检查 不提供消毒中心配送的消毒餐具全扣。
校内饮食店(摊)熟食销售间和配餐场所应安装防蝇纱窗、纱门和紫外线灯。地沟及与外界相通的门有防鼠设施。 1 现场检查 无防蝇纱窗、纱门和紫外线灯、无防鼠设施全扣。
加工场所洗涤池、砧板、刀具、盛食品的容器有卫生标识。严禁使用非食品用容器或包装材料盛装食品。 1 现场检查 无卫生标识或用非食品用容器、包装材料盛装食品全扣。
饮水卫生 18分 饮水卫生 18分 供水安全 10分 学校使用市政管网供应的生活饮用水。 1 查资料 不是市政供水该项应标化。
学校保证有充足的开水供应学生。每天供应不少于2次。开水桶定期清洗消毒,并加锁。 3 现场检查 1.供开水少于2次扣1分。 2.开水桶不加锁扣1分。 3.无开水桶清洗记录扣1分
使用其它饮水设施向学生供应饮水的,要使用有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的饮水设施,并提供水质检测报告、清洗消毒记录、滤芯更换记录。 6 查资料 现场检查 1.饮水设施、配件无卫生许可批件扣2分。 2.无水质检测报告扣2分。 3.无清洗消毒记录扣1分。 4.无滤芯、滤膜更换记录扣1分。
自备水源 管理 8分 自备水源 管理 8分 自备水源或有二次供水的单位建立有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源卫生管理工作并持有有效健康证等上岗。 自备水源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2 查资料 现场检查 1.无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扣1分。 2. 专职或兼职人员无有效健康证等扣0.5分。 3.自备水源无卫生许可证的扣0.5分。
水源周围15米范围要硬化,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没有厕所、垃圾池、排污沟等污染源。 2 现场检查 1.水源周围15米内未硬化扣1分。 2.30米内有厕所、垃圾池、排污沟等扣1分。
蓄水池要定期清洗和消毒,有消毒记录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学期检测自备水源、蓄水池水质1次,并保存有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 4 查资料 现场检查 1.蓄水池少于2次定期清洗和消毒扣1分。 2.无消毒记录扣1分。 3.无自备水源、蓄水池水质检测报告,各扣1分
健康教育 15分 领导责任 5分 学校建立有健康教育制度,按规定开设有健康教育课,并做到有教学计划、有教师、有教案,课时保证。 5 查资料 1.未开课全扣。 2. 无教学计划、教师、教案、课时不落实的每少一项扣1分。
健康教育 10分 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卫生知识黑板报和宣传栏宣传每年不少于6次。有固定的防艾知识宣传栏,学生对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95%以上。 10 查资料 现场抽查 现场随机抽查10名学生了解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1.无卫生知识宣传设施扣1分。 2.黑板报和宣传栏宣传底稿或不足6次扣1分。 3. 防艾课时不落实扣4分 4.无固定防艾宣传栏扣2分。 5.学生知晓率达不到 要求扣2分。 注:小学、幼儿园防艾教育内容标化

说 明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学校”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总评分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达到80分以上为良好;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有下列情况者,在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⑵在校园内发生食源性传染病疫情或因学校环境卫生因素造成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的;⑶学校食堂存在有采购腐败变质或不合格食品供应学生的。

3.评分说明:

在考评中对有合理缺项(如学校没有食堂,食品卫生一栏无法评分)的学校得分实行标化分。其计算公式为:

标化分=实得分 / 核定分×100%

核定分:是指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减去合理缺项后,应得的最高分。

实得分:是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减去评分表中的合理缺项的得分后,对学校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

标化分:是指由于不同学校的核定分不同,对实得分进行标化后的最终得分。

例:某校没有食堂,其评分计算方法:

核定分(减去合理缺项后得分) =100-30=70;

其实得分为65分(不含食品卫生的30分);

标化分=65 / 70×100% = 92.85%

该学校的标化分为 92.85分,即为最后得分。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负责人 电 话
联络员 电 话
创建“卫生学校”工作简介 (2000字以内)
自评分数
学校上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教育 行政部门 考评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 考评意见 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 教育厅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

复评学校名单

高等学校 (22所)

1.广西师范大学2.广西财经学院3.广西教育学院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5.北海职业学院6.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7.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8.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9.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10.梧州职业学院11.南宁学院12.广西中医药大学13.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14.广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15.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16.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7.广西广播电视大学18.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19.桂林旅游学院20.广西外国语学院21.贺州学院22.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区直中等职业学校(15所)

1.桂林农业学校2.广西工艺美术学校3.广西华侨学校4.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学校5.广西钦州农业学校6.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7.广西物资学校8.广西机电工程学校9.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10.广西体育运动学校11.广西交通运输学校12.广西钦州商贸学校13.梧州农业学校14.广西商业学校15.广西梧州商贸学校

南宁市(26所)

1.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2.南宁市英华学校3.南宁市第三十一中学4.南宁市第十八中学5.南宁市盲聋哑学校6.南宁市园湖路小学7.南宁市滨湖路小学8.南宁市华强小学9.南宁市东葛路小学10.南宁市星湖小学11.南宁市逸夫小学12.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小学13.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小学14.南宁市明秀小学15.南宁市民主路小学16.南宁市新阳小学17.青秀区南湖小学18.广西宾阳中学19.广西卫生厅幼儿园20.南宁市邕宁区城关第二小学21.横县职业教育中心22.上林大丰镇大丰街第二小学23.上林县城关中学24.宾阳高级中学25.南宁市第十七中学26.宾阳县开智中学

柳州市(9所)

1.柳州市交通学校2.柳州市公园路幼儿园3.柳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4.鹿寨县鹿寨中学5.鹿寨县职业教育中心6.融水县中学7.融安县实验中学8.柳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9.柳州市第一外国语实验中学

桂林市(43所)

1.临桂县金水湾幼儿园2.桂林市雁山区太阳城幼教中心3. 桂林市民主小学4.桂林市希望小学5.桂林市西山小学6.桂林市逸仙中学7.永福县幼儿园8.灵川县城关第三小学9.广州军区综合训练基地陆院幼儿园10.灵川县城关第一小学11.桂林市第八中学12.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桂林实验中学13.桂林市奎光学校14.桂林市财贸金融学校15.桂林市机电工程学校16.桂林市电子学校17.桂林林业学校18.桂林市卫生学校19.桂林市龙隐小学20.桂林市东江小学21.桂林市矮山塘小学22.桂林市二塘中心校23.桂林市七星中心校24.桂林拱极小学25.桂林市芦笛小学26.桂林市南溪山小学27.桂林市汇通小学28.桂林市机关幼儿园29.桂林市秀峰区76140部队幼儿园30.桂林市解西幼儿园31.桂林市机关第二幼儿园32.桂林市七星幼儿园33.桂林市181幼儿园34.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35.桂林市前锋幼儿园36.灵川县蓝田瑶族乡民族学校37.灵川县第一幼儿园38.荔浦县中等职业学校39.全州县城关完小40.全州县中等职业学校41.阳朔县幼儿园42.灌阳县高中43.兴安县中等职业学校

梧州市(7所)

1.梧州市振兴小学2.梧州市民主路小学3.藤县中学4.岑溪市教师进修学校实验小学5.岑溪市第二小学6.藤县第一幼儿园7.梧州市第六中学

北海市(9所)

1.北海市海城区第八小学2.北海海城区第九小学3.北海市第二幼儿园4.北海市阳光幼儿园5.北海市第三幼儿园6.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7.北海市合浦县第一中学8.北海市合浦卫生学校9.合浦县廉州中学

防城港市(2所)

1.防城港市东兴中学2.防城港市防城区幼儿园

钦州市(8所)

1.钦州市饮北区大垌镇中心小学2.灵山县新圩镇官屯小学3.广西灵山第二中学4.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5.灵山县灵山中学6.浦北县中学7.钦州市第三小学8.灵山县新洲中学

玉林市(7所)

1.广西玉林财经学校2.容县黎村镇中心学校3.容县第二幼儿园4.容县中学5.容县杨梅中学6.玉林市玉州区第九初中7.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贵港市(10所)

1.贵港市高级中学2.贵港市民族中学3.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4.贵港市覃塘高级中学5.贵港市覃塘镇第三初级中学6.桂平市浔州高级中学7.桂平市麻垌中学8.桂平市西山镇中心小学9.平南县平南镇中心小学10.贵港市港南中学

百色市(13所)

1.百色祈福高中2.百色高中3.百色学院附属中学4.田东高级中学5.田林高中6.田东县第一幼儿园7.平果高级中学8.靖西中学9.百色市幼儿园10.百色市逸夫小学11.广西田东县第二幼儿园12.广西田阳高中13.德保高级中学

河池市(27所)

1.河池市高级中学2.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3.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4.河池市金城江区实验小学5.河池市金城江区特殊教育学校6.河池市卫生学校7.河池市机关幼儿园8.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一幼儿园9.宜州市幼儿园10.南丹县高级中学11.南丹县第二小学12.南丹县大厂镇中心小学13.南丹县幼儿园14.环江县高级中学15.环江县思恩镇初级中学16.环江县洛阳镇中心小学17.环江县下南中心小学18.都安县高级中学19.罗城县高级中学20.罗城县东门镇中心小学21.东兰县高级中学22.东兰县民族中学、23.巴马县第二小学24.凤山县实验小学25.大化县第二小学26.天峨县第三小学27.河池市卫生学校

贺州市(17所)

1.贺州市中学2.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3.贺州市建设路小学4.贺州市八步区实验中学5.贺州市八步区第一初级中学6.贺州市八步实验小学7.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第二初级中学8.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实验小学9.桂东机电工程学校10.桂东卫生学校11.富川县高级中学12.富川县第一中学13.富川县第二中学14.昭平县昭平镇第二小学15. 钟山县第一中学16.钟山县公安镇中心小学17.贺州市幼儿园

来宾市(5所)

1.来宾市第一中学2.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3.象州县中学4.武宣县中学5.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高中

崇左市(7所)

1.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中心小学2.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中心小学3.崇左市江州区江南第一小学4.天等县都康乡初级中学5.宁明县城中镇中心小学6.扶绥县渠黎镇第三初级中学7.龙州县下冻镇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