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第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匿名评审专家、评委会集中评审,共产生7项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现根据《梧州学院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梧州学院社科评奖办公室反映。
梧州学院社科评奖办公室地址:梧州学院行政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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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学院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梧州学院第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