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04
各位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
《梧州学院校领导出席重要公务活动及会议信息沟通暂行规定》经2018年4月3日第11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