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访



梧州学院来信来访处理程序

一、凡是以个人名义反映学校或某一方面工作问题,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举报校内违纪或违法行为均可以群众来信的形式上达党委领导或有关部门,送达形式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或方式:

(一)直接送交党委办公室主管信访的同志;

(二)通过电子邮件传送;

(三)通过邮递方式递交。为了使来信能及时传送及处理,党、校领导一般不直接接受群众来信。

二、群众来信切勿一信多投、来信应写明本人的单位姓名,党办予以保密,不具真名的信件不作处理。如属举报校内违纪、违法行为需保守机密的来信,应在信封右上角写明“举报”字样,由党办直接送达主管党委领导。除此之外,所有群众来信均由党办分管信访的同志拆封、登记。

三、党办将按照来信内容送交有关党委领导阅批或直接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办理部门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来信内容进行分析、调查、研究与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

四、所有来信来访意见处理结果应将及时回复来信人。回复方式:一是由承办部门直接回复来信人,并将情况反馈于党办存档;二是将结果或意见返回党委办公室,由信访工作负责同志及时回复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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