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依据《梧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拟增补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檀钦祖等36名学生,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同时对张卓宇等97名学生的信息进行勘误。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16年10月24日公示至2016年10月28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0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5822599。
附件1:《2016—2017学年梧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第二次公示》
梧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