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二级纪委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学校领导同意,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刻制“中共梧州学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梧州学院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梧州学院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梧州学院机械与化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梧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梧州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等校属二级纪委印章自即日起启用。校属各二级纪委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梧州学院印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梧院党发〔2008〕2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启用的印章(样式)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