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消费扶贫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消费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20〕6号)要求,结合学校和单位、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形成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直供食堂活动
在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前提下,积极认购、消费贫困地区农产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食堂活动。(主要落实部门:后勤基建处)
二、积极开展工会福利采购活动
学校各级各类工会积极组织教职员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倡导使用采购的贫困地区产品作为职工工会福利。(主要落实部门:校工会)
三、积极帮助扩宽销售渠道
1.积极利用学校后勤销售渠道,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并向学校教职员工进行销售。(主要落实部门:后勤基建处)
2.积极探索和挖掘高等学校毕业生在相关领域创业后形成的销售渠道与资源,促进供销两旺,形成双赢。[主要落实部门:校友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
四、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沟通衔接消费扶贫的作用
1.结合实际,主动加强与当地驻村工作队联系,调动其积极与农户、有关单位及企业对接。(主要落实部门:党委组织部、各帮扶牵头单位)
2.搭建帮扶贫困村的消费扶贫供需平台,着力拓宽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脱贫质量。(主要落实部门:后勤基建处、各帮扶牵头单位)
请以上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所对应负责的相关内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包括具体措施、实施效果、经费预算等内容),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至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报党委组织部邮箱:wzxyzzb@163.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消费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