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有关单位人员提前返岗进一步做好 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厅函〔2020〕11号)和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梧州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人员提前返岗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1月29日起至新学期开学,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务处、国际交流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安排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返岗,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及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妥善安排好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值班,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和日报告,确保疫情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二、现已在湖北省境内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时间等候通知。
三、后勤基建处要严格落实学校校内防控工作措施,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配备体温仪启动体温检测,确保学校内部不发生病毒感染。
四、保卫处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和登记。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上来,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把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有关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抓住关键、精准施策,严防疫情外部输入,全面排查摸底,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工作,加强医疗资源供应保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发布信息,做到准确公开透明,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学校党政督查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部门值班情况和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执行工作部署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