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等印发《关于在推进“三年三工程”“四城联创”和绩效考评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等3份文件的通知(梧纪发〔2019〕7号),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做好该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二、工作步骤
(一)填报个人信息。组织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填报《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到廉洁工作站报到登记表》(附件2)和签订不参与违法建筑《承诺书》(附件4)。由各单位各部门统一收集,交到学校纪委监察室(明理楼9楼北)。完成时限:11月25日上午下班前。
(二)开展违法建筑自查自纠。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对是否存在违法建筑问题开展自查,对于存在违法建筑问题的要在2019年11月25日前填写违法建筑《自查表》(附件5),主动向学校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置。在规定时间内自查并上报的,根据实际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对隐瞒不报、不配合处置工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由各单位各部门统一收集,交到学校纪委监察室。完成时限:11月25日上午下班前。
(三)按乡镇(街道)汇总。学校纪委把各单位各部门收集的《登记表》和《承诺书》按照干部职工常住的乡镇(街道)来梳理汇总,做好信息登记,形成汇总表(见附件3),按每个乡镇(街道)单独一个台账的形式,将汇总表(列表同时报送电子版)、《登记表》和《承诺书》一并报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专项办(216室)。完成时限:11月26日前。
(四)汇总违法建筑自查表。学校纪委把各单位各部门收集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违法建筑《自查表》报告,将有关情况填入汇总表(附件6),于11月26日将《汇总表》和《自查表》一并报送梧州市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联合办公大楼2楼223室,联系人:李深燕,17772084906,邮箱:wzdfb3835283@163.com)。完成时限:11月26日前。
(五)到廉洁工作站报到。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应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身特长,主动到常住地的社区(村)廉洁工作站报到,加强联系,参与社区(村)和廉洁工作站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并要做好记录。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强监督。学校纪委切实加强对本校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行为作风的监督。收到问题反映,要及时进行核查,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统筹协调,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信息的填报,认真抓好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到廉洁工作站报到接受监督工作。
(二)积极参与,担当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要主动参与到廉洁工作站报到工作,要亮明身份接受监督。要严格对照《承诺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上报有关情况,主动参与“四城联创”和打击违法建筑等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联系人:李红,联系电话:5829002,传真:5831713,邮箱:wzxyjwb@163.com
附件:1.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名单
2.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到廉洁工作站报到登记表
3.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到廉洁工作站报到汇总表
4.不参与违法建筑承诺书
5.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违法建筑自查表
6.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违法建筑自查汇总表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