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梧州市委开展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的要求和《梧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试行)》(梧院党发〔2019〕4号),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
二、督查内容
(一)2018年以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三)全国全区教育大会,全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全国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宣传部长会议及全国全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四)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工作情况。
(五)重点督查本部门管理下的二级网站、微博、微信,落实《梧州学院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梧州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的情况。
三、督查形式
督查采用书面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自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根据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
(二)实地抽查。学校党委将成立督查组,抽取有关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单位、部门,采用听取专题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实地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要通过自查和迎接实地抽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工作。
(二)请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19年6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书面及word电子版<U盘报送,不能网络传输>各1份)经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送达学校党委宣传部。自查报告要求按照督查内容逐项对照,字数2000字左右;同时整理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和阵地管理台账一并上交。
(三)学校党委意识形态督查组应严肃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填写《梧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情况表》后交到党委宣传部。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城宗,5836561。
附件:1.梧州学院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自查情况表
2.梧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情况表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