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以来,上下联动,校领导参与所分管(联系)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的全过程,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自治区和学校的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专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共自查出问题线索105项,学校排查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线索11项,合作办学办班方面的问题线索10项。针对上述问题线索,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相应整改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自治区党委、纪委和高校工委的要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边查边改。请存在问题线索的单位、部门要对问题线索予以认真的核实,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各单位、各部门制定出的整改方案需经过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签;
3.上述工作需在4月15日之前完成,并将经过审核、审签的整改方案报送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
4.各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问题整改的责任,务必按时按质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联系人: 黄立勇
联系电话:0774-5831713
梧州学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