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自治区党委会巡视组巡视梧州学院党委的通知》(桂巡办〔2020〕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召开学校党委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部署要求和相关党内法规,研究部署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到校开展巡视工作的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10:30
二、会议地点:明理楼八楼第一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学校党委常委、校领导、校长助理
(二)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工作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
四、会议主持人:学校党委书记 韦仕珍
五、学习主题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
六、会议议程
(一)韦仕珍同志领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节选(6分钟);
(二)杨奔同志领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节选(6分钟);
(三)曹迎同志导学《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8分钟);
(四)玉振明同志导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8分钟);
(五) 梁业华同志导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分钟)。
(六) 宾月景同志导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8分钟)。
(七)韦仕珍同志作学习总结和工作部署讲话
七、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统筹好其它工作,按时参加会议。确需请假的,请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二)请与会人员认真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
(三)参会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自觉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偏高者要主动配合处置安排。参会人员会议当天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或其他不适症状的,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的,不得参会。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