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党建月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党委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增强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把握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节奏、确保工作进度,切实落实学校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现就做好2018年基层党建月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各二级党委、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党委部门。

二、月报重点

各单位围绕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进行月报。

(一)各党委部门条目式简要报告上月党建工作情况和当月主要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 上月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2. 上月基层党建工作亮点(包括数据和事例);

3. 当月党建工作计划;

4. 工作意见建议。

(二)各二级党委、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填写基层党建工作月报表(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重在务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月报,做什么报什么,严禁弄虚作假。对报送的材料可有数据和实例支撑、工作亮点的具体例子等。通过实行月报制度,更好地促进工作布置、检查、落实,使党建工作抓细抓实,落地生根。

(二)按时报送。月报要在每月2日前完成,报告上月工作情况及当月工作计划(7 月份同时报送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2019 年1 月份同时报送2018 年全年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2018年从5月起开始实行。每月按规定时间将书面材料报至校党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wzxyzzb@163.com。请各单位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月报工作,并于5月28下午下班前将回执电子版(附件2)发至校党委组织部邮箱。

(三)跟踪督办。各单位在开展月报工作过程中,要实时跟进工作推进情况。校党委行政督查室、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强指导和督办,确保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完成。

 

 

 附件: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建

         工作月报表

 2. 基层党建工作月报专员回执表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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