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部分机构设置调整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党委研究,近日已对学校部分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进行了调整,有关文件已经印发。为确保本次机构设置调整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印发的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于4月25日之前,提出新设立或职能调整部门、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的人员分流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由后勤基建处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印发的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和人事处核定的相关部门、单位人员数,于4月30日之前,提出新设立或职能调整部门、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的办公室安排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学校部分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于4月30日之前,提出相关基层党组织党员归属调整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由教务处牵头,根据本次学校二级学院设置调整情况,于4月30日之前,提出调整后相关专业学生的调整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由学生工作处牵头,根据本次学校二级学院设置调整情况,于4月30日之前,提出调整后学生住宿安排的调整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涉及本次机构设置调整中撤并或职能调整的部门和单位,在新设机构正式运作或相关调整人员未到位之前,由机构调整之前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按原工作职责继续履行相关职能。

七、根据学校部分机构调整设置情况,近日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和学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的分工安排将作相应调整,请各单位、各部门按调整后的分工安排请示和联系工作。

八、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细致地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学校机构设置调整相关工作的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进行部分机构设置调整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参与机构调整工作,妥善处理好机构调整与学校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校园的稳定。

九、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教学、科研和管理第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机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工作中的困难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十.要严格机构设置调整的工作纪律。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的日常上班、上课情况检查和考核,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和党政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单位、部门贯彻执行学校本次机构设置调整方案情况的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纪、违规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问责、处理。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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