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梧州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表扬激励实施方案》已经学校2020年第12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梧州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表扬激励实施方案
2019年12月,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在专家进校考察期间,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发自内心的爱校兴校的热情、期盼学校发展的强烈愿望,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荣誉感、责任感,在大事面前团结一心、奋勇争先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给专家组成员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历时一年多的评建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敢于担当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巩固审核评估成果,全力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表扬激励活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评选工作做实、做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把评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二)正向激励原则:对本次审核评估工作中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提振精气神,快速推进我校的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三)向评估工作一线人员倾斜原则:本科教学工作是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基本内容,也是本次通报激励工作考察的重点。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参评对象:各单位、各部门。
评选条件:工作组织严密、工作组织落实到位,在审核评估过程中没有出现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并且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参评对象:参与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教职员工。
评选条件: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推进得力,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出现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并且成绩突出。
三、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原则上评选先进集体15个。
(二)先进个人
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20%。
评建办公室根据审核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各专项工作组成员中推荐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50%。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在本组评选,不占用隶属单位、部门的指标数。
四、评选程序
(一)下发通知。评建办公室、人事处根据实施方案,明确表扬的范围、条件、比例、程序等。
(二)组织申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开展评选。评选过程要发扬民主,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基础上,评选出表扬推荐名单。表扬的推荐名单应在本单位、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报评建办公室。
(三)审核审定
1.先进集体由各单位、各部门推荐,各单位、各部门推荐先进集体数量不超过15个,由评建办公室、人事处进行汇总排序,报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由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审核通过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2.评建办公室会同人事处对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初审,召开听证会后,将形成的先进个人名单提交审核小组,经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公布公示。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表扬对象。
(五)做出通报表扬决定。对确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学校印发表扬决定。
五、绩效激励
学校对受表扬人员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对受表扬单位颁发奖牌,对表扬个人颁发证书和绩效激励。
(一)表扬证书。表扬证书由学校人事处、评建办公室统一制作。
(二)绩效激励。参照《梧州学院岗位业绩津贴发放试行方案》及学校绩效总量使用安排,按照2020年上半年绩效奖励金额,先进个人系数标准提高0.1。
(三)经费来源。经批准的绩效激励所需经费,从学校绩效总量中支出。
附件: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激励实施方案审核小组人员组成
附件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激励实施方案审核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麻新纯
组员:黄健武 陈健萍 李远林 覃雄彪 谭永军 陈远武 彭赞文 张立杰 陈 剑 何 恩 杨 诚 邹木春
谢仲文 李德华 戴继明 刘卫东 杨西春 钟 山
谢龙华 黄宏本 郭 慧 莫 敏 方 勇 王振宇
梁复明 王建军 韦衡冰 甘 阳
审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评建办公室。